全市渔政部门认真执行内陆水域和黄浦江禁渔期制度

产生日期:2011-03-22 06:48      来源: 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每年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本市内陆水域和黄浦江实行禁渔期制度。各郊区县渔政部门认真贯彻禁渔期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好管理效果的工作措施。

    崇明渔政召开了内陆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会议,落实了多项工作举措:一是加强巡查力度,广泛宣传发动。二是加强监督,完善举报制度。三是严厉查处“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与公安部门联系,形成协作机制。五是加强与乡镇有关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他们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科普宣传周,重点宣传禁渔期制度和电捕鱼行为危害性。

    浦东渔政结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在川沙镇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在老港镇水域开展了整治,共清除地笼网99条,清除拦网1道。这些举措得到了当地市民群众的支持和肯定。

    青浦渔政重点加强夏阳湖水域的渔政执法工作,针对该湖花白鲢数量较多,违法者利用破旧轮胎、自制小木筏、泡沫筏子进行捕捞等情况,近期重点加强了巡查次数和夜间检查,共查处案件5起(其中电捕鱼1起),没收捕捞网具30条和电捕鱼工具1套,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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