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召开《上海市渔港和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动员大会
产生日期:2011-03-02 01:47 来源: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上海市第一部以渔业安全为主题,旨在进一步规范本市渔港和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促进渔业安全生产的政府规章《上海市渔港和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上海市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办法》实施工作,市农委于2月25日组织召开了《办法》宣传贯彻动员大会。市农委副主任陈洪凡主持会议,副主任邵林初到会并做动员报告。东海区渔政局、市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就《办法》起草背景、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解读说明:《办法》共六章36条,着重规范了有利于减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四方面内容,旨在强化渔港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强化渔港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渔船能级提升,以及强化行政指导和服务措施。
邵林初在动员报告中对全市渔业管理部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刻领会《办法》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办法》的贯彻宣传;二要围绕《办法》明确的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渔业安全管理制度;三要以《办法》颁布为契机,加强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全面推进本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本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政、渔港监督(渔船检验)等部门以及渔业村队负责人等共计150余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