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现场会要求——注意“四个问题” 做到“四个结合”

产生日期:2010-04-20 02:37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4月15日,市农委在崇明召开了上海市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现场会,上海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邵林初主持会议。

    与会代表现场考察了崇明县陈家镇瀛东村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和光明食品集团长江总公司珍品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并在长江总公司召开现场交流会。市农委水产办、上海西部渔村、崇明县农委、长江总公司在会上介绍和交流了各自的工作。在长江农场珍品标准化水产养殖场举行了首批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的揭牌仪式。

    本市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列入了每年的市政府重点工作。按照都市现代渔业发展的要求,截至2009年底,共改建和在建149个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面积近7万亩,总投资超过6.3亿元。这些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的建设,改善了水产养殖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本市水产养殖业的规模化、生态化程度,为水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

    孙雷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本市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经济效益好,二是改善了水域生态环境,三是水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控制,四是提高了渔业组织化程度,五是水产养殖的功能得到拓展,六是有的标准化水产养殖场成为产学研的基地,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实事。他要求,在推进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四个问题:一是要尊重渔民的意愿,不搞一刀切,要把致富当地农民摆在重要位置上。二是要纳入当地农业发展规划,确保建设一处成功一处,不能前建后填。三是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四是加强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后管理,研究延长养殖场使用周期的长效机制,调整产业结构,让渔民早日收回投资成本。

    孙雷同志强调,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要与当地的水产品最低保有量相结合。要充分发挥乡镇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小而散”的池塘进行流转或置换,使养殖水域相对集中。土地整理必须按规划进行,现有的鱼塘面积总体上不得减少。二是要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结合。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硬件建好了,健康养殖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等软件也要跟上,确保经过财政投资的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生产出量足、质优、价稳的水产品。三是要与节能减排相结合。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应树立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的理念,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对周边水域环境的改善做出贡献。四是要与渔民的增收相结合。在有条件的地区,要开发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功能,适当发展渔家乐、垂钓、休闲、旅游功能,创造就业岗位,增加养殖场和渔民收入。

    各区县农委主任、分管副主任以及重点农业镇镇长、标准化水产养殖场代表、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共100多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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