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商联手推进蔬菜专业合作社与标准化菜市场产销对接
产生日期:2010-12-10 02:19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指示精神,11月26日,市商委、市农委联合召开蔬菜专业合作社与标准化菜市场产销对接会议。胡延照副市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商务委主任沙海林就进一步做好保障蔬菜市场供应,特别是加强社与场产销对接,平抑蔬菜价格进行了部署。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出席会议;市委农办、市农委副主任殷欧就做好地产蔬菜生产供应,切实抓好专业合作社进入中心城区标准化菜市场等工作提出了要求。上海华日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上海阳普菜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部分蔬菜专业合作社与标准化菜市场签订了地产蔬菜产销对接销售协议。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区县农委、商务委,以及部分蔬菜专业合作社和标准化菜市场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胡延照副市长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站在对人民负责的高度上,明确责任,实行“菜篮子”市长和区县长负责制,在生产、流通和终端市场等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平抑蔬菜价格。他强调,各区县要积极完成与市政府签约的50万亩蔬菜种植面积和17.5万亩绿叶菜种植面积,围绕“冬淡”和元旦、春节的节日供应,合理安排茬口,增加蔬菜种植面积和品种,确保上海市场蔬菜货源充足,品种丰富,价格平稳。要不断完善和规范批发市场体系,搞好市场服务,充分发挥大市场作用,特别在出现应急的情况下,通过对绿叶菜免收进场费,降低蔬菜流通费用等措施,最大程度地吸纳来沪客菜,保障市场供应。标准化菜场、生鲜超市、大卖场和菜店等蔬菜销售终端市场,不断加强管理,规范经营秩序,并采取免减摊位费、出台零售指导价等措施,在市场供应紧张时段,降低蔬菜销售成本,平抑蔬菜价格。要不断打击蔬菜市场里垄断、囤积和菜霸等现象,保证市场交易公平、公正。要抓好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系统,抓好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上市蔬菜质量安全。同时,争取媒体监督,不断改进农商部门工作方法和方式,并通过媒体,正确引导蔬菜合理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