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委部署水稻穗期病虫防控工作
产生日期:2009-09-14 05:22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9月8日,上海市农委召开水稻穗期病虫害防控专题会议,分析纹枯病、四代稻纵卷叶螟等重大病虫害防治效果和发生趋势,全面部署水稻穗期病虫第二次防控工作。
会议认为,7月下旬以来,本市连续暴雨,日照明显减少,水稻病虫发生总体呈偏重发生,其中纹枯病发生严重。全市经过阶段性有效防治,总体防效较好,目前稻纵卷叶螟和稻飞虱田间虫量较低。但据植保部门监测,9月3日以来,自然观察田水稻纹枯病的病情仍呈继续上升态势,四代纵卷叶螟田间成虫又出现一个高峰,一些迟熟水稻的稻曲病和穗颈瘟的发病机率很高,对水稻后期生长仍将带来不利影响。
会议要求,各区县要根据本地水稻病虫发生实况,水稻生育期、品种抗病性、气候等因素,做好当前病虫防治工作。一是适时开展防治。本次防治重点为纹枯病、四代纵卷叶螟、稻飞虱(亩虫超过20万头的田块);兼治破口期晚的单季晚稻和西瓜茬、玉米茬后季稻田块稻瘟病和稻曲病。防治适期在9月13日~15日。各区县要认真准备,适时开展防治工作。二是注重提高质量。一要用足药量水量,尽可能采用大水量喷雾机,确保药液喷洒到植株中下部;二要田间保持薄水层2~3天;三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如防治后3小时内遇大雨,应及时补防。四要注意用药安全,防止发生水产品中毒等安全事故。三是加强分类指导。各级农技部门组织科技入户指导员深入田间地头,因地、因苗、因病虫开展针对性技术指导,提高技术到位率;充分发挥大型植保机械的优势,以及专业化防治队伍作用,加大统防统治力度,提高防治效率和防治质量。四是强化跟踪督查。各区县要建立相应防治工作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真正将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并及时组织力量深入防治第一线,加强跟踪督查,确保不留死角。
针对郊区杂草稻扩散蔓延和危害加重的趋势,会议要求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科技人员和广大农户对杂草稻认识,及时掌握有效防除方法;认真组织好普查,及时做好铲除工作。
市农委相关处室、市农科院植保所、市农技中心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光明食品集团植保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