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十二届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上海市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职称及技能鉴定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7〕47号
发布日期:
2017-03-15
失效日期:
主题词:
任职资格;研究员;农业技术
各相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二届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94号),经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审定,本市王建等23人取得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即2016年12月11日起计算。
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必须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对取得资格的人员择优聘任,聘期自取得任职资格的下月起。
特此通知。
附件:第十二届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上海市通过人员名单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