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明确“家庭农场”登记标准
产生日期:2013-09-23 05:23 来源: 新华社多媒体数据库
新华社信息石家庄9月23日电(记者齐雷杰)河北省工商局在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了家庭农场的登记范围和登记形式,为家庭农场登记提供了明确依据。据介绍,以家庭财产出资、以家庭成员为主要经营者,通过经营自有或租赁他人承包的土地、林地、山地、水域等,从事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均可依法登记为家庭农场,组织形式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河北省还将支持多种形式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因城中村改造转为城镇户口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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