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绝非简单“造城”——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聚焦城镇化建设
产生日期:2013-07-18 01:02 来源: 新华社信息
新华社信息北京电(记者吴晶晶)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2%。城镇化水平从20%提升到50%,英、美、法三国分别用了100年、60年和65年,我国仅用30年。
“在取得明显成绩的同时,发达国家城镇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和化解的问题,在我国集中、叠加和交错出现。”全国政协常委王光谦说。
在16日举行的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上,部分政协常委、委员就如何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建言献策。
——避免“过冷”“过热”
“城镇化建设应当防止两种倾向。”全国政协委员褚平说,一是“过热”,表现为雄心勃勃,大干快上,盲目追求高速度、高指标;二是“过冷”,表现为畏难发愁,裹足不前。当前尤其要注意防止“过热”,切不可将城镇化搞成“大跃进”“运动式”。
“我国建设过程中曾有过一轮又一轮的运动方式,应及早注意避免重蹈覆辙。尤其要警惕在褊狭政绩观驱动下不顾实际情况、不顾全局协调而盲动蛮干的重演。”王光谦常委说。
全国政协常委高体健指出,有的地方在城镇化过程中存在“重面子轻里子”“重地上轻地下”“重硬件轻软件”“重短期轻长远”,缺乏产业支撑,城镇建设品位低,缺乏文化支撑和民生保障等问题。
他呼吁,必须走以人为本、城乡互动、产城融合、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在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上下功夫。
褚平委员指出,新型城镇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生态文明的要求,突出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品位,不搞“千城一面”。
——不能“重大轻小”
全国政协委员李钺锋指出,我国城镇化的重点长期都放在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上,忽视了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
“据粗略估计,近几年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规模扩张在30%至50%不等。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小城市特别是小城镇的发展,受到了大城市的经济和政策资源制约与挤占,长期发展迟缓。”李钺锋委员说。
全国政协常委朱永新建议,对于一些特大镇,应完善设市标准和模式,推动撤镇建市;强镇扩权,合理划分城镇事权,赋予小城镇与常住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于一些特色鲜明却又规模不大的小城镇,则应当改变以GDP为导向的、一味做大做强的发展观,因地制宜地发展一批旅游小镇、文化创意小镇、休闲养老小镇、生态低碳小镇,鼓励走小而精、小而特、小而美的路。
——着力解决农民工“半城市化”问题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有的委员指出,不能把城镇化简单理解为城镇建设,搞急风暴雨式的“造城运动”,要处理好“城”与“人”的关系。
全国政协常委徐辉表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存在的“进城易、落户难,同工易、同权难,生存易、过好难,共存易、融入难”问题一直没有很好解决。
他建议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核心推进城镇化建设,现阶段应着力解决农民工“半城市化”问题,推动他们落户城镇、融入城镇。
全国政协常委赖明指出,不仅要紧紧围绕“人、钱、地”几方面深化财权事权、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改革,消除进城农民身份转变的障碍,使其“进得来、留得住”,也必须找到使其真正融入城市、避免城市二元结构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为“过得好”创造条件。他认为,进城农民及其子女教育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助推器和稳定器,应得到更多重视。
朱永新常委指出,应当把维护和发展农民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推进农村转移人口融入城市作为政策的落脚点,尊重农民首创精神,激发农民创新活力,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城镇发展规划编制、公共事务决策、集体土地开发利用、城乡社区管理等,使小城镇建设成为参与式、分享式、包容式的过程。
——防止“城市病”
传统城镇化带来的灰霾、拥堵、垃圾等各种“城市病”,阻碍了城镇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部分委员呼吁,提高城镇化质量刻不容缓。
“健康城镇是新型的、高质量的城镇化建设的核心要素之一。”全国政协委员李立明说,一个健康城市的标准应包括为市民提供清洁安全的环境,提供可靠和持久的食品、饮水、能源供应,具有有效的清除垃圾系统,使人们更健康长久地生活和少患疾病等。
高体健常委提出应以环境生态化提高城镇化质量。当务之急要下决心抓好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城镇生态系统建设,构建由低密度建成区、城镇绿地、山林、水面、风景区、农田等构成的多样化的生态系统;积极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城镇。
朱永新常委建议,要加大对偏远、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对农村、小城镇垃圾中转、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水源地、流域上游、粮食主产区和贫困地区的环保投入,应当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