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手治理农村公路上的“圈地行为”
产生日期:2013-03-18 01:05 来源: 新华社信息
新华社信息乌鲁木齐电(记者赵春晖)近日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将有效治理农村公路上屡禁不止的“圈地行为”。按照新疆最新出台的这个管理办法,从今年3月1日起,凡是在公路上占道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堆放物品或放置其他障碍物的行为都要被严令禁止,违者将受到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处罚。超限超载机动车辆不得在标明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识的农村公路上行驶,违规的,由县(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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