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制度进一步完善 城乡统筹步伐仍待加快
产生日期:2013-01-22 01:07 来源: 新华社信息
新华社信息北京电(记者吴霞)卫生部近日表示,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报销比例不低于90%。这是在我国新农合制度实施十周年取得丰硕成果之后,新农合再度出击,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扩大受益人群,实现“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举措之一。
我国新农合制度日趋完善
自2002年中央决定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新农合制度从低水平起步,逐渐成熟和完善。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规定“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自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每年补助不低于人均10元。2003年到2011年底,全国累计46.7亿人次获得了新农合补偿,共补偿资金5073亿元,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逐年提高。
卫生部提供的一项数据显示,从2008年以来,新农合参合人数一直维持在8.3亿高位,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随着农民参合积极性提高,新农合筹资力度也在加大。从2003年到2011年,个人筹资从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50元,而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也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200元,全国人均实际筹资达到246元。2012年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00元左右,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近日,卫生部再次表示,2013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将达到340元左右,新农合资金总额增加到2700亿,一些农村地区的大病患者将成为受益者。
新农合对农民的医疗保障能力日益增强。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报销费用的封顶线不断上升。2003年,河南全省试点县农民住院医疗费报销的封顶线大多是5000元,而到2012年住院费用封顶线达到15万元。另一个能让农民明显感觉到看病负担减少的指标就是报销比例不断提高。今年河南参合农民在乡级、县级、市级和省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0%、80%、70%和65%。
与此同时,新农合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试点也在全国顺利推进。自2010年6月卫生部与民政部共同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障,以农村儿童的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为起点,直至2012年共有8种疾病保障在统筹地区全面铺开,此次卫生部又将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2013年大病保障范畴,倾斜力度进一步加大。
乡村医生队伍不断壮大
在新农合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各地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提高乡村医生待遇,解决其养老保障问题,稳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网底”。
湖南省湘乡市推行卫生人才“县管乡用”。择优招聘医学院校本科生和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聘人员编制由市卫生局代管,基本工资以及养老、医疗、生育保险等单位缴纳部分由市财政予以保障。招聘人员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的绩效奖金和福利。聘任期五年,期满后,经本人申请,市卫生局考核合格,可安排到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江苏省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新补充人员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建立乡镇卫生院人员派驻村卫生室轮岗工作制度,将乡村医生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财政给予一定支持。
云南省玉溪市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完善保障机制。对按年龄政策办理退出手续的乡村医生按月发放退养补助,退养补助根据连续工龄分3档发放。将乡村医生培训经费按农业人口人均0.5元的标准纳入区县财政年度经费预算。
青海省对村医实行专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中专以上学历的村医,每人每年再增加1000元补助。目前,全省所有乡村医生都按不同标准档次参加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其他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步伐仍需加快
随着我国城乡统筹的发展和城镇化脚步的加快,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如何实现统筹与衔接并轨提上议题。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崔红志认为,目前城乡人员流动频繁,衔接并轨可以首先考虑为入城农民打造一个制度转换衔接的通道,实现2亿多农民工享有城镇职工同样的社会保障。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3亿人。截至2012年第三季度,有4922万人纳入到了新农合制度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之前也指出,为更有利于让农民工融入到城市生活中来,将把进城务工的农民都纳入到现行的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当中,最突出的问题是解决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等衔接问题。他表示,人社部下一步还将做好相关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包括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相关制度的衔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