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上海草花育苗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新农村建设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1]211号
发布日期:
2011-07-05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项目;批复
上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报上海草花育苗生产基地项目的请示》(沪种业[2011]0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上海草花育苗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上海草花育苗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沪南公路8000号,上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海源怡种苗有限公司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播种车间改造、墙体、地坪等基础设施,移动苗床、移动式喷灌系统、喷灌车等生产设施,蒸汽消毒器、反渗透高纯水机等仪器设备等(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0.03万元,其中水泥道路、墙体、地坪等基础设施58.93万元;移动苗床、移动式喷灌系统、温室电气控制系统等生产设施470.57万元;蒸汽消毒器、反渗透高纯水机等仪器设备50.53万元,农业项目费用20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3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300.03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上述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请加强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格实行项目资金专账核算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建设效益。
此复。
附件:上海草花育苗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