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奉贤区建设2015年度设施菜田项目的批复

奉贤区农委、财政局:

你区《关于奉贤区2015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的请示》(沪奉农委〔2015〕38号)收悉,经组织评审,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5年设施菜田建设面积1077亩,建设地点为庄行镇潘垫村110亩、青村镇岳和村223亩、青村镇钱忠村101亩、南桥镇关港村233亩、柘林镇新寺村120亩、武警上海总队农副业基地290亩。

二、实施主体和经营主体

实施主体:奉贤区农业委员会、奉贤区财政局。

经营主体:庄行镇潘垫村110亩设施菜田为上海绿莱蔬果种植专业合作社、青村镇岳和村223亩设施菜田为上海中喔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青村镇钱忠村101亩设施菜田为上海岱栢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南桥镇关港村233亩设施菜田为上海道一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柘林镇新寺村120亩设施菜田为上海曹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武警上海总队农副业基地290亩设施菜田为武警上海总队。

三、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3619.20 万元,其中工程投资3290.18万元,包括管棚设施2153.24万元、附属设施1102.76万元、农残检测设施15.00万元、绿色防控设施19.18万元,管理费329.02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配套2533.44万元,区配套1085.76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实施期限

项目于2015年5月启动建设,2016年11月建成。

五、工作要求

1. 按照因地制宜、提升功能的原则,积极开展项目建设。通过高标准管棚设施建设提高抗灾能力;通过仓库、场地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蔬菜生产条件,提升蔬菜生产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通过绿色防控设施建设切实减少农药施用量;通过农残检测设施建设提高上市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为实现“五化”(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 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设施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2〕73号)的精神,组建设施菜田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区级财政报账制、工程审价和财务审计制等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计划批复内容按时推进,保质、保量地完成。

3. 项目中涉及设施农用地建设的,请根据《上海市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审核备案。

此复。

附件:奉贤区2015年度设施菜田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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