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工作动态 第62期
松江区大力推广“幸福老人村”模式
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原居养老”
为缓解农村养老供需矛盾,破解养老设施建设成本高等难点堵点,近年来,松江区叶榭镇积极探索“家门口”的“幸福老人村”养老新形态,通过集约利用闲置资源、广泛吸纳多方力量,让农村老年人实现“原居养老”。这一探索不仅有效提升了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质量,也增强了本村、周边老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020年,松江区“幸福老人村”模式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
一、“租赁+改造+配套”,解决哪里养老
“租赁”:幸福老人村向村民连片租赁闲置宅基地房屋9户10栋,租金10万元/年。通过租赁的方式,能够完整保留农村自然气息和宅基地的生态结构,既盘活了农村宅基地闲置资源,又解决了农村老年人就近养老问题,让村民得到了“双份”实惠。
“改造”:对租赁房屋按长者照护之家标准进行适老性改造,根据功能服务和护理等级设轻度护理、中度护理、重度护理三个养护区域,为不同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住养护服务。自2016年2月开始运营以来,已有38名常住老年人和106名日间照料对象。
“配套”:幸福老人村注重乡村生态,绿化覆盖率达55%,设有园林小道、蔬菜种植、活水鱼塘等,保留了原生态的乡村风味。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实现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卫生服务机构等整合设置或邻近设置,满足多样化、全方位的生活、娱乐、医疗等需求。此外,每间居室内配有卫生间、空调、有线电视、应急呼叫器及配套家具,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质量。
二、“社会公益力量+本土人才创业+政府引导扶持”,解决谁来养老
“社会公益力量”:幸福老人村是上海市首家社会力量参与,借助农村公益养老项目运行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打造培育“孝文化”,引进养老公益项目,形成了一批以“微孝 1+1”、“微孝早餐”、“幸福庆生会”、“慢时光蜗牛、乡村文化营”等主题的农村公益养老项目,有效带动吸引更多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目前,已有50多家学校、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5000多名爱心志愿参与其中,开展活动500余场次,切实提高了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注。
“本土人才创业”:幸福老人村由三位合伙人出资发起,发起人之一同时也是运营负责人蒋秋艳,是土生土长的叶榭人,也是一个性格开朗、敢想敢干、热心公益事业的人。2014年,她萌生了在农村开展养老实验的想法,随即与两名合伙人商议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从而推动了慈善公益、传统文化与生态养老有机结合的“幸福老人村”应运而生。
“政府引导扶持”: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幸福老人村养老模式,针对农村闲置宅基地房屋没有房产证而导致的养老照护机构经营注册、环评、食品卫生安全许可等问题,全部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推进。目前,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报建、消防、备案等问题已积极协调解决,并给予了政策、经费等大力扶持,包括市政府一次性建设费补贴和三年运营补贴(共计258万元)、各种社会养老项目补贴、社会慈善捐助等。
三、“资金+保障+政策”,解决可持续养老
“资金”:采取“四个一点”,即出资人投一点、政府补一点、老人出一点、社会资助一点。幸福老人村三位合伙人投资450万元,区政府予以建设补贴218.2万元,入住老人按照保基本养老机构服务标准支付床位费和护理费。市老年基金会松江区代表处支持“微孝早餐”项目(每年20万元),市慈善基金会松江分会支持乡村老年大学项目(每年10万元),确保项目有序平稳运行。
“保障”:组织建设健全,幸福老人村成立党支部、工会、老年人工作委员会等各类组织,并创建标准化农村养老管理体系。专业人员充沛,幸福老人村聘用医护人员、社工、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康复师等各类专技人员,财会、厨师、保安、专兼职工作人员都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加强护理员队伍,幸福老人村聘用护理人员9名,持证率达 100%。制度建设完善,幸福老人村印制入住手册,建立入住老年人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创新员工考核制度、行政查房制度,入住老年人代表会议等制度,并建立多渠道满意度反馈途径和员工服务绩效评估分析机制。
“政策”:松江区出台在农村地区探索推广“幸福老人村”养老模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幸福老人村”的功能定位、设置要求和扶持办法,并在浦南四镇全面推广幸福老人村的经验做法。目前,泖港镇黄桥村“幸福老人村”已建成并投入运营。
(松江区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