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今起实施 崇明区积极落实
产生日期:2021-03-01 16:45 来源: 新闻综合
我国首部流域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今天(3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长江生物保护、生态修复等提出了新要求。位于长江入海口的崇明区,多管齐下,积极保障长江生态安全,守护一江碧水。 一早,在崇明最大的农贸市场,每个水产摊位上都悬挂着“本摊位不经营长江野生水产品”的标牌。摊主告诉记者,“长江禁渔”后,市场上的'江鲜"已经绝迹。 崇明区兴桥菜场水产经营者黄建忠:市场上没有人卖“长江刀”,都是卖的“海刀”。 其实,早在去年(2020年),菜场方面就开始普及“长江禁渔”政策,倡导“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捕捞渔获物。 城桥镇菜场经营管理公司经理张汉超:所有进我们市场的水产品,必须要索证索票,没有票证进来,我们绝对不能进行销售,杜绝了野生鱼类的销售。 眼下正是长江刀鲚和鳗苗的捕捞渔汛,连日来,崇明渔政部门联合太仓渔政、会同长江公安,在交界水域开展联合执法,从源头上打击非法捕捞。这艘动力完好的三无船只,就是在一处隐匿的滩涂芦苇中发现的。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大队长沈士林:我们作为主力军,我们早已做好了准备。除了日常的巡查,我们还部署了很多的计划。 《长江保护法》还明确,要制定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计划。在东滩湿地公园,一条扬子鳄正在嬉水。由于环境变化,扬子鳄近年来在长江流域数量骤减。崇明方面从美国和浙江引入扬子鳄,并野放于湿地,经过多年的保护,目前已有20多条。 记者洪焕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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