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崇明县调整2006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蔬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蔬菜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09]第18号
发布日期:
2009-02-04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蔬菜设施;调整;批复
崇明县农业委员会:
你委报送《崇明县关于2006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的调整请示》(崇农委[2009]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崇明县2006年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做适当调整,各项目区建设面积不变,市财政补贴资金额度不变。资金总额由9906.11万元调整为9907.16万元,其中基础设施4726.72万元,管棚设施4614.99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565.45万元。(详见附表)
此复。
附件:
1、崇明县2006年度露地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调整明细
2、崇明县2006年度第一批保护地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调整明细
3、崇明县2006年度第二批保护地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调整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OO九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