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市郊蔬菜生产总体安排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农委蔬菜办、光明食品(集团)蔬菜办、上实集团蔬菜办:
为了进一步优化地产蔬菜生产总体布局与茬口安排,促进蔬菜均衡生产以保障市场供应,特别是保障绿叶菜周年均衡供应和“淡季”绿叶菜价格的基本稳定,现就今年市郊蔬菜生产的总体安排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正确把握地产蔬菜生产形势
随着新一轮“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的实施,特别是绿叶菜年上市量考核奖励等支持政策的落实,市郊蔬菜生产措施加强,设施菜田防灾能力提高,地产蔬菜生产面积和生产能力呈现稳定态势。据统计,2013年市郊蔬菜播种面积186万亩次,地产蔬菜上市总量336万吨,产值60.8亿元,其中绿叶菜158万吨,均保持较为稳定的状态。但从长远来看,受到土地制约和劳动力减少的影响,地产蔬菜生产与市场均衡供应面临新情况和新难度。地产蔬菜要主动适应大市场大流通和蔬菜物流零售的新格局,提升地产绿叶菜生产水平,提高设施菜田生产抗波动能力和提升蔬菜生产组织化程度,同时调整地产蔬菜的品种结构,优化各类绿叶菜的种植结构比例,以满足绿叶菜的周年均衡供应和消费需求。
二、今年蔬菜生产的任务目标
(一)总体思路。根据市政府市农委对抓好蔬菜产销工作、稳定市场供应和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的一系列要求,以《上海农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指导,贯彻“稳定总量,优化品种,均衡供应,确保安全”的方针,强化生产基地管理,依靠科技进步改善设施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市郊蔬菜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的优化,增强市郊绿叶菜在蔬菜供应中的保障功能。
(二)主要目标。以“稳定总量、优化品种、均衡供应”为总体目标,按照市政府与9个郊区县以及光明食品、上海实业两个企业集团签订的新一轮《确保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责任书》(2013-2017年),落实全市种植蔬菜面积50万亩,其中“夏淡”期间绿叶菜面积21万亩的生产责任。同时对145万吨的绿叶菜年上市量强调均衡供应,结合设施菜田建设、标准园创建和各项生产支持政策,着力建设蔬菜生产核心基地,着力抓好“夏淡”绿叶菜生产和供应,确保菜农增收,确保质量安全,确保全年供应基本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生产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蔬菜农资综合补贴、绿叶菜种植补贴、保淡绿叶菜价格保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对大宗蔬菜面积做好农资综合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市、区县两级扶持政策,特别要发挥1亿元绿叶菜年上市量考核奖励资金,在种子、肥料等抗灾物资和绿叶菜核心生产基地建设等作用,特别是为稳定“夏淡”期间绿叶菜的生产面积打好基础。
(二)强化宏观调控保障。按照“蔬菜中增加绿叶菜比重,绿叶菜内部要优化品种结构”的方案,加快品种结构调整和优化,引导市郊菜区科学合理的安排茬口。继续开展“冬淡”和“夏淡”青菜成本价格保险,分阶段分品种组织投保,引导菜农均衡生产。加强信息监测和服务,指导菜农科学安排生产,及时落实应对灾害性天气的各项措施。
(三)加强设施建设管理。根据《关于加强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要求,落实管护责任,建立管护基金,做好保护地设施资产保险等工作,实现设施菜田为保证蔬菜生产供应服务的目的。结合标准园创建和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继续推进高水平设施菜田建设,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市郊绿叶菜生产核心基地和稳定供应的功能区。
(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抓好蔬菜质量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重点完善网格化管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确保地产蔬菜质量安全。同时通过蔬菜创建园创建不断提升蔬菜质量水平。2014年继续创建市级蔬菜标准园25家,保证“十二五”期间完成创建300家蔬菜标准园的任务目标,其中,市级蔬菜标准园150家,区县级150家。
(五)促进蔬菜产销衔接。着力提高蔬菜生产组织化水平,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扶持蔬菜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作。加强蔬菜生产和流通环节的沟通与协作,积极培育蔬菜市场流通的新型主体,大力培养经纪人队伍,发展各类营销组织,推动“农超对接”、“农标对接”、“农社对接”和“团购直销”,以及现代电子商务和蔬菜物联网的进一步发展。
上海市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