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工作任务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29号)等精神,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市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资金440万元。你们编制的放流工作方案已经专家评审通过,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济物种增殖放流

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承担2020年度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工作,资金安排和绩效指标如下:

(一)资金安排。2020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经济物种)项目资金336万元,其中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实施经费295万元,经济物种放流效果资源监测项目经费25万元,安排补足2019年中央财政增殖放流缺口资金16万元。

(二)绩效指标。1.渔业增殖放流规模≥5040万尾(粒);2.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2%;3.资金使用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4.捕捞渔民抽样调查满意度≥80%;5.增殖放流区域内捕捞渔民抽样调查满意度≥80%。

二、濒危珍稀物种增殖放流

由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承担2020年度水生生物(濒危珍稀物种)增殖放流工作,安排资金104万元用于濒危珍稀物种的放流实施。

请各单位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7〕49号)及相关规定要求,完善工作方案,开展增殖放流相关工作,于2020年年底前执行完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9月3日     

(联系人:黄凯元,联系电话:2311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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