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18年度渔业油价补贴复核情况的通报

崇明、青浦、松江、嘉定、金山、奉贤、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渔业油价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19〕12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规范进行,上海渔港监督局、市渔政处复核了各区在“中国渔政指挥系统”申报的2018年度国内渔船油价补贴名册中涉及的渔船证书合法有效情况和违法违规情况,并出具了复核意见。

请各区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和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2015-2019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6〕273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内渔船油价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农委规〔2017〕1号)要求,严格审核本区申报渔业油价补贴的渔船各类证书的实际有效期及违法违规需扣减补贴资金的情况。对因故在2017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未作出扣减决定的,应在2018年度资金发放时对上一年度扣减情况予以清算。

附件:

1.2018年度渔业油价补贴复核意见汇总表

2.2018年度查处我市违规渔船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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