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

产生日期:2021-11-24 16:39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作为,率先垂范,深入推进农业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各项“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农业地方立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抓

党委书记、主任张国坤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和主任办公会,研究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

(二)法治建设成效纳入考核体系

将两项法治建设指标纳入各涉农区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一是地产农产品监管能力建设指标,对案件查办情况、行刑衔接情况考核;二是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情况,对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管情况进行考核,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则一票否决。

(三)积极督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将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列入2021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以“挂图作战”形式督促涉农区委、区政府履行乡村振兴战略主体责任,完成情况录入“上海市乡村振兴目标管理系统”,按月形成进展报告,年终委托第三方考核,考核结果发文通报。

(四)坚持法治标准选育管用干部

强化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做到无一例违反程序、降格以求。强调法治素养,把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作为干部培训的“方向课”“必修课”,不断提升干部履职担当、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构建优良营商环境

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在大力开展行政审批“双减半”清理的基础上,继续“两个免予提交”工作,大幅精简审批申请材料,缩短审批时限。

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7月1日起,开展48项涉农许可事项改革,直接取消审批6项、审批改备案2项、实行告知承诺7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33项;在自贸区加大改革力度,开展5项涉农许可事项改革实行告知承诺。8月,印发《关于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1﹞245号),对本市实行告知承诺事项逐一制定操作规程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三是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市级以上法律法规文件“立、改、废”情况以及2018年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的情况,对照“三定”方案中的各项工作职责,全面、准确厘清农业农村部门的权力和责任。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研究制定本委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相关制度,制发本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程序,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等,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听取和回应群众意见建议,同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实现履行法定程序相关材料归档立卷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选聘资深的法学专家、律师担任本委兼职法律顾问,会同我委2位机关工作人员公职律师,依托各自专业特长,通过列席会议、参与研讨、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形式建言献策,积极参与我委重大政策法规制定、疑难案件处置、代理诉讼事务、执法培训、重要涉法事务等工作。

三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规定。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备案和清理工作;结合“三农”工作实际,定期对存量文件开展评估,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021年共完成疫情防控、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法、外商投资4个专项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对11件新增、44件存量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四是持续加大“三农”法规政策供给。2021年,我委牵头起草的2部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

(三)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加大监督抽查和执法办案力度,聚焦长江禁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重点执法领域,办理了一批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截至10月,市区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共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1421件,罚没款420余万元,办理行刑衔接案件78件。

一是强化执法党建引领。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长江禁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等具体行动中,党员干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长江禁捕等重大工作任务中走在前、作表率,充分体现各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旗帜插在急难险重工作的第一线。

二是加强执法部门协作。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海事局、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签订《关于加强长江流域上海段渔业资源保护协作工作备忘录》,构建长江流域上海段渔业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机制,保障长江流域上海段禁捕工作顺利实施。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成“一单两库”建设,基本实现对涉农市场主体监管事项的全覆盖。对宠物诊疗机构进行评级,探索对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督,尽量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提高监管精准度。

四是推进执法装备建设。参与“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建设,系统正式上线后,市区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全流程都通过系统办理,切实提升农业执法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对标“国内最好、标准最高”,推进“上海市长江禁捕智能化管控系统”,运用雷达、光电、无人机等先进技术装备和边缘计算、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手段,建立覆盖长江禁捕区域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智能管控系统。购置建造高速船艇及配套装备,完成横沙渔政执法基地(码头)规划选址和项建书上报,建设总投资约2.88亿元,2021年底建成水域工程。

五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将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常态化、机制化。2021年5月,开展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随机评查;7月,开展全市渔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8月,组织全市全业行政执法案卷推优评查。通过抽查、自评、执法骨干分组评议、案卷公开讲评的形式,及时发现案卷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四)落实普法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法治工作队伍培训的必学必训内容,切实增强“关键少数”和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9月22-24日在市委党校举办2021年全市农业执法骨干培训班上,市委党校陈保中教授为参训的60名执法骨干做题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专题讲座。10月14日,举行系统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沈国明教授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辅导报告。

二是大力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以民法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法等基础法律知识和办案技能为重点,综合运用集中教学、分组讨论、线上教学等形式开展执法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3次。2021年6月-9月,组织100名执法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法规司举办的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网络培训班;9月,举办1期全市农业执法骨干培训班;10月,举办2期全市农业执法能力提升班;11月,举办1期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培训班。2021年,执法培训人员覆盖率达到100%。

三是认真履行普法责任。组建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员队伍,建立了宣传信息的收集、编撰、报送、发布机制。在东方城乡报开设“上农执法”宣传频道,在“上海三农”官微官博开设了“聚焦.执法第一线”宣传专栏。入村入户宣传长江禁捕“一法一决定”,设计动漫宣传海报,在本市轨道交通、涉水社区、港口码头、集贸市场等播放张贴。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印发2万份宣传海报、5万份单行法条、1万份宣传折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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