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产生日期:2025-02-05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有关规定和要求,市农业农村委积极开展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培训

  我委牢牢把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这一主线,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之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委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7月15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联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农业农村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首要内容,在农业综合执法培训和部分干部培训中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8月,在系统内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成果征集评比活动。

  (二)增加立法供给,筑牢“三农”法治基石

  一是修订《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我委会同市司法局、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深入调研重点涉农科技型企业、重点涉农高等学院、科研机构和推广单位等,广泛听取公众、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完成《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修订草案起草工作。该规定明确政府职责和保障措施,突出农业科技创新重点,为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支持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提供法治指引。

  二是建立法规规章常态化评估清理机制。明确清理评估程序和标准,确定每部法规规章的专管员,加强对法规规章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对本市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提出评估建议,配合市司法局启动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修改或废止程序。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清理工作。

  三是做好立法项目储备。开展集体经济组织地方立法调研,对照新出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汇总基层需求,梳理地方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难点,为后续立法工作打好基础。另外,还开展了都市现代农业等立法调研。

  (三)守好法律底线,落实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高质量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向公众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合法性审核和集体决策程序。在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过程中,邀请公众代表参与市政府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增加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决策质量。

  二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规定时限和标准完成6件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并对存量文件开展年度例行评估清理,重点排查文件内容在“优化营商环境、平等对待企业、依法履职、政策取向一致性以及模糊性兜底条款”等六个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强化对文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我委设有1名公职律师,并选聘2名资深的法学专家、律师担任兼职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依托各自专业特长,积极参与重大政策制定、复议诉讼应对、疑难案件处置、重大合同审核等工作,有效化解法律风险。

  (四)做好政务服务,优化“三农”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深化“好办”、“快办”等审批业务流程改革,开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许可证证照到期主动提醒功能,推进农药经营许可事项4个业务情形和农机登记4个业务情形“智慧好办”改革。开通线上人工帮办服务功能,优化审批流程和申报页面,通过信息字段预填,提高一次申报成功率。

  二是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强化清单管理。开展宠物医院和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一业一证”改革,梳理形成行业综合办事指南和业态梳理表,会同大数据中心完善申报系统。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调整7个权责事项,对全部228项事项清单予以公开。对7项(在自贸区有5项)涉企许可实行告知承诺。

  三是助力长三角区域政务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联合三省一市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数据等部门,探索打造长三角农产品溯源链,推进长三角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电子化开证、上链。联合长三角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案情通报、协查办案等跨省域联合执法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和监管水平。“数字赋能,推进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列入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四是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根据本市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要求,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形成从问题发现、风险预警到问题联合处置的闭环管理机制。监管效能得到提升,在不增加检查频次、检查强度的前提下,有力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五是持续助推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加强集成式发布政策库的内容建设和效果管理,完成“惠企政策”“营商环境”主题文件归集。开展惠企利民政策全流程服务标注工作,按资金扶持补贴、融资贴息、税费减免、人才政策、资质荣誉和稳岗就业对公开文件进行了分类标注。

  (五)护航中心工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和本市要求,细化制定《提升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作为近阶段提升农业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基本指引、操作手册。修订《上海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调整部分事项,更好落实包容审慎执法理念。

  二是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梳理执法事项,进一步厘清市、区两级执法职责,推动执法重心下沉至区级。针对新型案件、重点案件,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赴相关区开展“面对面”指导和“贴近式”监督,推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杜绝“小案重罚”“过罚不当”。组织开展多次案卷评查,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总结提示。把握“全面覆盖”和“重点聚焦”关系,完善制度化、浸润式培训机制,推动执法培训实现基础法律法规全覆盖、重点执法领域全覆盖、全市涉农执法人员全覆盖。组织上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选拔优秀执法人员组队参加全国竞赛。

  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发布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完善监管对象库,明确各领域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合理设定检查频次和抽查比例。避免涉企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坚决杜绝趋利执法、扰企执法、以罚代管,推动农业农村执法有力度又有“温度”。改变“执法就是办案”传统思维,推行首次入企检查提供合规告知书,以柔性执法方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抓好重点领域监管。持续做好长江禁渔执法,长江禁捕智能管控系统及其配套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实战化运行,组织开展“使命”“亮剑”等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有力维护长江口水域“四清四无”状态。开展“绿剑护粮安”专项执法行动和种业执法年活动,打击网络越区违规售种行为,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各类农资进行抽检,对豇豆农药残留和地产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进行攻坚治理。

  (六)创好环境氛围,推动法润和美乡村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宣传嵌入执法活动。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农机安全生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的专题宣传月活动。利用城市轨道交通滚动播放公共水域“放生”教育专题短片。在沿江沿海、内陆重要渔业水域向公众推送长江禁渔、渔业资源保护等警示短信,向畜禽养殖屠宰主体不定期发送防疫提示短信。

  二是积极参与法治文化节。组织好本市第二届法治文化节重点项目“濒危珍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6月6日,市领导、有关部门代表和学生代表在长江口将30尾经过野外驯化并佩戴标志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和30000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放归长江,农业农村部门联合海警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同步在淀山湖放流上万尾鱼苗。活动中大力宣贯《上海市中华鲟保护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营造共护生态资源的法治氛围。

  三是紧抓普法宣传重要时点。普法志愿服务队伍联合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在“三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时点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宪法、涉农法律法规进乡村、进经营主体。落实“政府开放月”,“渔业知识CityWalk”主题活动被评为上海市优秀政府开放活动。联合市妇联、市司法局、市网信办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专项普法行动,增强农村妇女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促进法治乡村建设。

  四是高质量完成依法治理项目。“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被列为2024年度全市重点依法治理项目。健全9个涉农区仲裁机构与仲裁队伍,加强调解仲裁工作宣传与培训指导,纠纷矛盾得到及时调处化解,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经营主体等各方合法利益,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党政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我委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率先垂范,将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年初,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法治保障、做好行政服务、提升执法效能等方面提出要求。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和主任办公会,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关注法治建设“三大规划”、新时代法治人才规划、“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

  (二)主要领导带头述法讲法用法

  12月30日,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会上开展专题述法。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常态化学习研讨,以实际行动抓住“关键少数”,持续提升领导干部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形成分管领导解读新出台的涉农法律法规机制,分管领导做客“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以“依法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解读《上海市种子条例》并与网友互动。同步部署宣贯工作方案,在崇明区竖新镇举行“放心种子惠千家万户,质量兴农促乡村振兴”主题活动,推动法规迅速被社会知晓。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新征程上,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三农”工作,2025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样化形式,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三农”工作的全过程。

  二是进一步完善“三农”法规体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做好本市农业农村领域法规规章起草工作。以制定《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暂定名)为重点,加大“三农”法规规章供给力度,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是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以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视角,聚焦“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做好清单动态调整,深化“一业一证”、“一网通办”等改革,进一步优化本市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

  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完善本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检查对象库,全面应用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和“检查码”。在此基础上,制订行政检查计划和分级分类检查频次标准,逐步减少涉企检查频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五是进一步做好“三农”普法宣传。落实本市“八五”普法规划,紧盯关键时点,以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抓手,持续加强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以及《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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