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食品集团崇明农场科创中心蔬果基地建设(二期)项目等项目的验收意见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光明食品集团崇明农场科创中心蔬果基地建设(二期)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光明企划﹝2021﹞195号)和《关于光明食品集团种苗生产基地改扩建二期项目等2019年度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光明企划﹝2021﹞252号)收悉。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验收。目前,5个项目基本完成各项计划任务,同意通过验收。
一、光明食品集团崇明农场科创中心蔬果基地建设(二期)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为上海市崇明前进农场场部西侧新沙2队。项目建设基本符合批复要求,且已投入使用。各项建设内容及投资情况详见附件1。
(二)项目资金结算
根据《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2019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19〕212号),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2715.0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280.52万元。根据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和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总投资为2644.95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70.1万元。按比例摊分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为1262.72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17.8万元。2019年已预拨市级补助资金768.31万元,待结算市级补助资金494.41万元。
二、光明食品集团种苗生产基地改扩建二期项目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海兴路 1013 号。项目建设基本符合批复要求,且已投入使用。各项建设内容及投资情况详见附件2。
(二)项目资金结算
根据《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2019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19〕212号),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494.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37.05万元。根据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总投资为466.55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27.55万元。按比例摊分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27.79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9.26万元。2019年已预拨市级补助资金142.23万元,待结算市级补助资金85.56万元。
三、上海市海丰水产智能养殖技术集成示范区建设项目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上海农场境内。项目建设基本符合批复要求,且已投入使用。各项建设内容及投资情况详见附件3。
(二)项目资金结算
根据《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2019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19〕212号),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1964.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932.4万元。根据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和上海文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总投资为1819.81万元。根据《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8〕2号),由于该项目新增建设内容未办理调整手续,现不予认可,涉及资金136.5万元予以扣除,由此确认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1683.31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281.49万元。按比例摊分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为801.16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131.24万元。2019年已预拨市级补助资金559.44万元,待结算市级补助资金241.72万元。
四、川东循环农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为上海市川东农场一、六、七生产队。项目建设基本符合批复要求,且已投入使用。各项建设内容及投资情况详见附件4。
(二)项目资金结算
根据《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2019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19〕212号),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1781.2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880.6万元。根据上海东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总投资为1764.14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17.07万元。按比例摊分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为862.27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18.33万元。2019年已预拨市级补助资金528.36万元,待结算市级补助资金 333.91万元。
五、上海大瀛食品有限公司肉鸡产业提升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为上海市崇明区前进农场五街坊28丘和1街坊4丘、前进农场3街坊27丘、东风农场6街坊22丘。项目建设基本符合批复要求,且已投入使用。各项建设内容及投资情况详见附件5。
(二)项目资金结算
根据《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2019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19〕212号),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431.4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98.48万元。经你单位审批同意,对局部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为397.50万元。根据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和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总投资为373.79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57.69万元。按比例摊分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为169.92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28.56万元。2019年已预拨市级补助资金119.09万元,待结算市级补助资金50.83万元。
六、后续工作
(一)请按验收结算意见结清工程项目的各类应付款项。
(二)请按照项目建成资产管理有关要求,做好新增财政性资产的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资产归属和管理责任,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行。
附件:
1.光明食品集团崇明农场科创中心蔬果基地建设(二期)项目建设计划及投资执行情况表
2.光明食品集团种苗生产基地改扩建二期项目建设计划及投资执行情况表
3.上海市海丰水产智能养殖技术集成示范区建设项目计划及投资执行情况表
4.川东循环农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计划及投资执行情况表
5.上海大瀛食品有限公司肉鸡产业提升配套设施工程项目计划及投资执行情况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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