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终止上海五韵农业专业合作社2020年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1〕385号
发布日期:
2022-01-24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你委《关于蔬菜产业集群项目终止建设的请示》(青农委〔2021〕27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终止上海五韵农业专业合作社2020年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
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13.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补助55万元,自筹资金58.65万元。请按照《关于做好上海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0〕273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终止后的各项工作,已经预拨的中央财政资金55万元,将在2021年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资金下达时进行清算。
请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统筹做好项目规划,强化项目申报前期审核,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