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三峡移民安置村2013年度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4〕119号
发布日期:
2014-04-10
失效日期:
主题词:
三峡移民;扶持;资金;项目;批复
浦东新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201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申报的请示》(浦民〔2013〕219号)收悉。经市后扶项目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各项申报项目,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的通知》(财企〔2013〕65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3〕306号)的要求,安排你区三峡移民安置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共17项,安排结余资金1277万元(详见附件)。请认真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三峡移民安置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附件: 2013年度三峡移民安置村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汇总表(浦东新区)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