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崇明县向化镇崇明水仙花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崇明县农业委员会、财政局:
你县上报的《崇明县农业委员会关于申请批准实施崇明县水仙花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崇农综[2010]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县建设崇明县向化镇崇明水仙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崇明县向化镇崇明水仙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为崇明岛北部向化垦区向化公路3689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上海崇明百叶水仙花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沟渠、涵洞、涵管、泵站、变压器、农电线路等基础设施;8M型温室大棚、联栋大棚、冷库设备等生产设施;以及镀锌钢丝网、塑料周转筐等配套设施。(详见附件1)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99.77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0.19万元,生产设施建设投资127.32万元,配套设施80.06万元,招标费、设计费、监理费及不可预测费等22.2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扶持215.8万元,县级财政扶持23.97万元,项目单位自筹60万元。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帐制和专帐核算。
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建设效益。上述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此复。
附件:1、崇明县向化镇崇明水仙花生产基地建设内容及资金明细表
2、崇明县向化镇崇明水仙花生产基地项目建设位置图
3、崇明县向化镇崇明水仙花生产基地项目建设规划图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