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3号)的要求,2019年上海市继续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以下简称“补助项目”),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服务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3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支持实施意愿比较高、产业基础比较好、任务计划比较实,且2018年项目任务完成较好的农业区承担农技推广补助项目。2019年补助项目围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重点产业,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适当兼顾小农户需求,着力培育专业农技推广队伍,打造科技示范服务平台,培养具有一定科技意识和素养的科技示范主体,推广绿色高效技术模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2019年全市共完成501名基层农技人员连续5天以上脱产培训任务,培养1343名科技示范主体,遴选325名骨干基层农技人员与示范主体签订技术指导协议。项目承担区农技推广APP应用率超过90%。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推进“一主多元”推广机制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公益性推广机构和队伍的枢纽作用,在农技推广人员包村到户、结对服务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化经营或服务组织、乡土专家通过共建平台、项目合作等方式,深度参与农技推广工作。

(二)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技术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统筹开展农技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分类培训机制,优选培训内容,丰富培训方式,注重培训效果。选派基层骨干农技人员参加部、市级农技人员培训。组织基层农技人员走出去,邀请专家请进来,开展有针对性的、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

(三)加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按照产业引领到位、示范展示到位、推广培训到位的要求,项目承担区遴选并建设一批科技引领意愿强、示范培训效果好、可参观、可学习、可交流的科技示范基地。原则上每区每个产业示范基地不超过一个,每区综合性示范基地不超过三个。综合性示范基地应与各区生态循环示范基地创建紧密结合,跨产业、跨领域,展示种养结合、生态环保、废弃物利用等综合性示范技术。项目承担单位应与示范基地签订协议,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建立示范展示与观摩培训档案,并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树立标牌(标牌制作要求见附件1)。国家级科技示范基地优先列入补助项目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四)加快绿色高效适用技术推广。结合农业农村部主推技术,经推荐、遴选、评审等程序,市农业农村委发布了一批符合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的绿色高效主推技术模式。各区应组建技术指导团队,根据市主推单位结合业务工作,推广应用主推技术,同时充分利用补助项目示范基地、示范主体、“一主多元”各种农技推广载体和形式,示范展示主推技术,让主推技术有地方学、有老师教、有成果看,提升主推技术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带动产业发展和提升。

(五)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各项目承担区应根据补助项目要求,围绕本地主导产业,聚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主体并从中遴选一批学科技、用科技意愿高、能力强且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个性化服务、物化补贴、技术培训等提升科技示范主体生产水平,通过组织现场展示、田间教学等活动发挥示范主体辐射带动作用。

(六)开展个性化农技推广服务

遴选出的基层农技人员与科技示范主体签订服务协议,通过开展针对性技术服务,把主推技术及相关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实用技术,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推广到示范主体。帮助科技示范主体组织田间观摩与培训等服务,提高示范主体的自我提升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从而提升区域内农业科技水平。应向市农业农村委上报。

(七)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服务便捷高效、覆盖面广的优势,加强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各区要加强APP应用情况考核,提高APP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应用率。鼓励农技人员应用APP记录农技推广工作日志、开展工作交流、回答农户提问等,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APP了解行业情况、解决生产实际问题,提高APP各项功能使用率。融合上海“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上海益农信息社建设等工作,延伸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触角。将补助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方案制定、示范基地与示范户名单、项目实施进展、绩效考评等各环节及时填报系统,实现线上动态展示和绩效评价。

(八)试点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鼓励各项目承担区根据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现状,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土专家、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一线开展服务的人员中招募特聘农技员,作为“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中的多元化因素,增强农技推广工作活力。特聘农技员必须能够提供优质高效农技推广服务,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共同承担招募工作,提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招募数量、标准,严格规范招募程序,做到全程公开透明。特聘农技员与基层农技人员应发挥各自优势、互为补充,构建理论指导与实践指导相结合、科学技术与实践经验相结合的农技推广新形式。

三、任务指标与资金分配


 单位

项目任务指标

资金额度

(万元)

示范

户数

参加项目指导员数

参加连续不少于5天

脱产培训的农技员数

典型案例报送(各区)

农技推广APP使用率

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0

36

140

示范户案例≧1,

指导员案例≧1,

科技示范基地案例≧1

≧90%

115

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25

68

140

140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918

221

221

205

扬州大学

60名基层农技人员连续5天脱产培训

16.5

山东农业科技职业培训学校(寿光汇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80名基层农技人员连续5天脱产培训

22

总计


498.5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共同牵头,负责项目方案制定、资金下拨、监督检查、绩效考评等工作。各项目实施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制定本区内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具体内容、量化目标、考核指标、人员安排、经费使用等,经区财政局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具体项目及经费管理可参照市级科技兴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市区两级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及时沟通,市级各有关单位、区各协作单位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合力推进,确保项目有序开展,完成各项任务要求。

(二)做好绩效考评。根据农业绩效考评指标和各项任务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实行全过程绩效考评(考评指标体系见附件2),把项目方案制定、资金下达与使用、任务落实、日常监管、信息填报等各项工作纳入考评范围,实现线上考评与线下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会议考评与现场考评相结合。

(三)加强工作宣传。深度挖掘补助项目实施过程中基层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科技示范基地、特聘农技人员的典型事例,在广播、杂志、网站、新媒体等渠道报道科技示范、展示、观摩、推广等农技推广工作内容,宣传农技推广工作实绩,形成农技推广工作肯实干、形式多、受众广、成效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标牌制作要求

        2.2019年上海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区级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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