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批复市农委2009年预算的有关通知,现将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项目单位要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有关财务制度列支费用。主管部门(单位)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09年年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委综合发展处和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附件: 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资金分配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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