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产生日期:2021-06-03 15:39      来源: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中绿品〔2021〕42号

各地绿办(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中心工作总体部署,在认真总结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实际情况,中心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推进品牌宣传工作,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公信力和影响力,让绿色食品在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农业绿色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活动主题 

  绿色生产 绿色消费 绿色发展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各地绿办(中心) 

  拟邀请部分省(区、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联合主办。 

  四、宣传重点 

  1.绿色食品发展理念与标志形象; 

  2.绿色食品先进标准、清洁技术、特色制度、基地建设及产业成效;  

  3.绿色食品企业按照“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生产的典型案例; 

  4.绿色食品消费科普知识; 

  5.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取得的成效、经验及做法。  

  五、活动安排 

  (一)活动名称 

  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城市名+站)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6月 

  (三)活动地点 

  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  

  (四)活动形式 

  鼓励各地绿办(中心)在绿色食品宣传月期间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线上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线下通过产品现场展示、知识普及宣传、产销对接及脱贫地区产品推介等方式开展。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创新,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绿色食品先进标准、清洁技术、特色制度、基地建设及产业成效,推动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引导媒体记者进企业、进基地、进市场,进一步提升绿色食品知名度,增进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了解和对绿色食品品牌的关注与认知,促进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及脱贫地区增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产品现场展示 

  组织获证企业产品在活动现场(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开展现场活动,如果蔬、奶制品、豆制品、饮品及其他加工食品等,通过线上线下互动、推荐推介、兑换优惠券等形式,增加活动人气和体验感,拉近绿色食品与消费者的距离。活动期间展示产品必须加贴绿标。 

  (二)知识普及宣传 

  由中心提供设计模板(中心网站www.greenfood.agri.cn“绿色食品宣传月”专栏中下载),各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作统一宣传展台、产品陈列架及宣传板,进行知识普及宣传。 

  (三)产销对接 

  各省积极邀请绿色食品经销商参与宣传月活动,与绿色食品企业特别是脱贫地区的绿色食品企业开展业务洽谈、产销精准对接,为绿色食品企业提供广阔有效的贸易平台,促进脱贫地区绿色食品销售畅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四)脱贫地区产品推介 

  各省绿办(中心)组织本区域内脱贫地区绿色食品企业和产品(包括三区三州贫困地区、农业农村部牵头扶贫地区、中心定点扶贫地区及本省定点扶贫地区的绿色食品企业产品等)参加本次宣传推介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新媒体,搭建或开设脱贫地区绿色食品专区,加大对脱贫地区绿色食品宣传推介力度,推介产品数量不少于参加活动企业总数的1/10。 

  六、媒体宣传 

  1.各省邀请本地媒体合作单位参加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绿色生产 绿色消费 绿色发展”主题,对活动进行现场直播、新闻采编播报等,大力宣传绿色食品先进标准、清洁技术、特色制度、基地建设及产业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2.各省组织本地媒体合作单位走进获证绿色食品企业,尤其是本区域内脱贫地区的绿色食品企业,深入挖掘按照“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生产的典型案例,开展系列宣传报道,讲好品牌故事。 

  3.在中心网站、微信平台及中心合作媒体发布全国宣传月活动举办信息。 

  七、有关要求 

  1.各省绿办(中心)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按照要求,整合宣传资源,合理安排宣传经费,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的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鼓励并邀请绿色食品企业、经销商、消费者以及新闻媒体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2.各省绿办(中心)在筹办活动中,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必高效办会,力戒形式主义;要廉洁办会,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要安全办会,制定安全保障方案,落实安保责任。 

  3.各省绿办(中心)于4月15日前,提交《2021年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计划回执表》(见附表1)。 

  4.举办活动的省级绿办(中心)于7月15日前,提交《2021年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情况表》(见附表2)和《2021年绿色食品宣传月产销对接情况表》(见附表3),并整理相关宣传报道、图片和视频资料,总结活动举办效果,形成报告文件,一并上报。 

  联系人: 

  张 月 电话:010-59193685 

  雷秋园(负责图片、视频资料收集)010-59193687 

  邮 箱: ppfzc@greenfood.org 

  附 表: 1.2021年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计划回执表 

                   2.2021年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情况表 

                   3.2021年绿色食品宣传月产销对接情况表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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