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取消金瓶牌草莓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证书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9-03-27 11:15      来源: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中绿标函〔2019〕49号

上海金瓶蔬果专业合作社: 

在2018-2019年度上海市草莓农药残留监督抽检中,你公司生产的金瓶牌草莓(产品编号:LB-15-1609094602A)烯酰吗啉超标。依据绿色食品相关标准,上述产品被确定为不合格产品。按照《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的规定,决定取消上述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其证书。请立即停止在上述产品包装及广告宣传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自即日起三年内,将不再受理上述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申请。 

特此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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