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农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质〔2018〕6号)精神,我委制定了《2018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
2018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贯彻全国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本市“农业质量年”活动,坚持质量第一,全面提升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坚持“产出来”,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
坚持推进按标生产,加强产地环境治理和生产源头管控,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和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一)实施农业质量年工作。按照本市2018年农业质量年实施方案要求,强化产地环境治理,推进按标生产,完善信息追溯,加强安全执法,推进技术创新,提升品牌效益,确保全年九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围绕绿色优质安全,推进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工作,制定一批适合本市农业生产的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明白纸,指导农民按照绿色食品进行生产。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面推行绿色、生态和环境友好型生产技术。加强标准推广和使用指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认证和日常监管的要求,开展绿色农业标准培训。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推进蔬菜标准园、经济作物标准园和畜禽水产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基地。
(三)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治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因地制宜采取“养”、“退”、“休”、“轮”、“控”综合措施,探索耕地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继续开展耕地质量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修复治理试点,不断提升耕地质量。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四)严格生产过程管控。深入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工程,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规范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建立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示范基地。
二、坚持“管出来”,着力加强监督执法
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观念,围绕薄弱环节、重点领域,依法监管、全程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生鲜乳违禁物质、假劣农资、水产苗种和“两鱼一虾”(草鱼、鲫鱼、南美白对虾)禁限用药物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农业生产档案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问题链”管理,建立暗查暗访制度,积极查找问题隐患,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各领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完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监管服务机构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强化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利用“上海三农”微信平台、上农APP、“12316热线”,畅通信息投诉举报渠道,推动社会共治。
(六)强化投入品监管。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植养殖和依法维权知识,把安全优质绿色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落实国家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严格兽用抗菌药准入管理,加强农药、兽药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继续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农药、兽药和肥料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实施农资领域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相关人员实行联合惩戒。强化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和案件查处,严防发生行业性、区域性制假售假问题。
(七)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配合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地产蔬菜、瓜果、食用菌、畜禽肉类、禽蛋、生鲜乳、水产品等农产品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开展农药、兽(渔)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抽查及产地环境监测。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加大督导整改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强化风险评估排查。针对突出隐患开展专项监测,以影响农业产业发展、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社会高度关切的农产品和风险因子为重点,进行全过程、多层次的风险排查和验证评估,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开展种植业生产环节的投入品隐性成分、用药情况分析,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及病原微生物摸底排查,水产养殖环节风险排查,种养结合模式下重金属的富集风险评估等排查工作。在规范用药、绿色生产、品质提升等方面重点发力,做到因品施策、精准防控。
(九)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积极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充分利用监测、投诉举报、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及时汇总案件信息。特别是针对禁限用农兽药使用、非法添加、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等问题,坚决做到“问题产品的来源和去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涉嫌单位责任没有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生原因查找不全面、不透彻的不放过;对相关责任单位查处不到位的不放过;后续整改防范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剖析案件原因,追根溯源,违法必查、查必到底。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予以严办。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实现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
(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推进实施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全市一盘棋的农产品监管工作机制,力求做到第一时间监测预警、调查核实、会商研判、正面发声、系统处置,防范出现大的问题,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壮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调整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贴近产业、贴近消费者,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技术咨询、科普解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十一)大力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安双创”工作的意见》,把创建活动推向深入。发挥浦东新区、金山区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作用,举办产销对接活动,推动线上线下市场设立安全县优质农产品专区,扩大市场影响力。推进上海整建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和嘉定区、崇明区第二批安全县创建,按照创建标准做好核查验收工作。
(十二)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做好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对接应用。继续推进本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农产品品牌评定等挂钩。加强与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商超的合作,提高消费者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引导增加追溯产品消费,调动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平台的积极性。推进实施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三、坚持“树起来”,着力提升农产品品牌含金量
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强化农产品品牌意识,为农产品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组合供应链,提升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号召力和竞争力,让绿色优质成为本市食用农产品的金字招牌,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十三)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按照“稍有不合、坚决不批,发现问题、坚决出局”的要求,扎实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调整改革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审核认证,提升发展质量,防范风险隐患。扎实做好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强化淘汰退出机制,确保标志许可和认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培育、管理、保护及宣传工作,带动区域品牌打造和产业培育,更好地促进上海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发展。
(十四)推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依托“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着力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落实农业部关于品牌强农指导意见,加强指导各区开展农业品牌建设。参照国家级农业品牌目录管理机制,建立市级品牌目录。组织开展农业品牌培训,着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农产品生产经营能力。继续做好上海名牌(农产品)的推荐和评审工作,组织行业协会评选上海农业百强品牌。组织举办农业品牌发展论坛,通过网站、媒体宣传推介品牌农产品,开展上海地产优质农产品品鉴评优活动,着力提升本市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继续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工艺研发与市场推广。
四、坚持“讲出来”,着力强化宣传引导
坚持正面引导,积极发挥媒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优质安全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树立农产品安全优质放心的形象。
(十五)加强科普宣传树立消费信心。坚持正面引导,积极发挥媒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优质安全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让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不断提升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依托相关技术优势单位,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示范基地,开展常态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科普宣传、生产指导、消费引导、技术培训和展览展示。借助“上海三农”微信公众号、上农APP、《东方城乡报》等宣传平台,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建立联合宣传、科普机制。加强与主流媒体及相关辟谣机构的合作,构建谣言处理数据库,对公众关注、反复出现的谣言进行分类解读,做到及时有效识别谣言,快速果断破除谣言,营造风清气正、安心放心的舆论环境。
(十六)加强绿色食品宣传。通过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万里行”、“绿色食品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开展绿色食品进社区、媒体记者进企业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大绿色食品形象宣传,提升绿色食品的知名度、美誉度,让绿色食品标志形象深入人心,发展理念广为传播,品牌效应进一步扩大,力争让绿色食品品牌家喻户晓。积极参加第十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和首届“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推动“三品一标”农产品集中亮相、共同推介。
(十七)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逐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制度,大力提高生产者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增强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任和信心。全面推进本市农资和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标准和信用评价机制。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约束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作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制。大力弘扬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文化,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主体的自觉选择。
五、坚持“强起来”,着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坚持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围绕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培养目标,努力造就一支“脑要勤、脚要勤、嘴要勤、手要勤;有情怀、有本领、有担当、有作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干部队伍。
(十八)加强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坚持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按照标准加大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加强人才培养,配备监管设施设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练兵,督促指导做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培训、田间地头技术指导、生产过程督导巡查、农兽药使用间隔(休药)期等工作。加强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探索建立有效的基层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作机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队伍人员能力培训,落实“一图二书三员四定”工作要求,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实现基层监管能力由弱到强的转变。
(十九)加强农业检测体系建设管理。加强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运行条件、检测能力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促进基层检测机构更好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调查、取样速测和样品前处理及基本的定量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检测能力校准活动,并及时公布、反馈能力验证和校准结果。强化农业质检机构证后监管,组织开展质检机构飞行检查。组织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各区农委、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快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不断创新监管方法,切实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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