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快建设动物疫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

产生日期:2023-03-28 16:00      来源: 东方城乡报

  □夏炉明 记者 施勰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提高养殖环节全链条、闭环式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动物防疫工作转型升级,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3月24日,市农业农村委召开上海市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会。

  会议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各养殖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抓紧抓实、落细落小动物疫病净化、无疫小区创建和奶牛“两病”净化示范区维持等工作,切实提升养殖环节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和区域综合防疫能力,助推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要划定“路线图”,明确“施工图”。各区要对标对表《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的要求,根据“到2025年底,全市50%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通过国家级或市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100%的种畜禽场和奶牛场通过国家级或市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总目标,列出年度净化工作任务的“时间表”,绘制“线路图”,打好“免疫、监测、检疫、隔离、消毒、淘汰、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组合拳”,确保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鼓励支持、指导企业探索开展垂直净化和水平净化、免疫净化和非免疫净化、单病种净化和多病种协同净化等多种净化模式,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净化场。

  会议强调,要突出同向同频,完善联动推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区农业农村委要组织做好辖区净化各项工作,做好净化场和无疫小区的区级预审;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全面剖析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的重点环节、关键措施,组建指导服务团队,指导养殖场制定疫病净化“一场一策”和净化维持方案,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各级农业农村委执法机构要做好防疫监管、动物引种隔离、调运检疫审批及染疫动物处置等监督执法;动物无害化处理机构要做好病死动物及风险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严防病原扩散;各养殖企业要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完善设施设备,提升闭环管理能力。各区要多平台多渠道加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和无疫小区创建的宣传引导;要建立奖励机制,调动企业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近年来,我市围绕动物疫病净化、无疫小区建设、整建制示范区创建等方面统筹部署、狠抓落实,结合本市实际,相继出台《上海市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奶牛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净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领导组、专家组和工作组,建立联络机制,强化培训考核,突出风险评估管理、完善生物安全体系,全方面开创本市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新格局。截至目前,全市有7家养殖场入选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26个畜禽养殖场通过市级净化场评估,完成了覆盖重大动物疫病全畜种、全病种的净化场创建;建成国家级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羊非免疫布鲁氏菌病无疫小区3个,市级无疫小区4个;率先在崇明区开展奶牛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奶牛“两病”)净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成功创建了全国首个奶牛“两病”净化示范区,完整构建了奶牛“两病”区域净化技术。

  会上,市农业农村委对获得“国家级/市级净化场、无疫小区”荣誉资质的36家畜禽养殖场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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