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图片和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产生日期:2021-03-24 15:12      来源: 东方城乡报

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回顾党的奋斗历史,讴歌党的光辉伟业,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展示我市百年农业农村发展历程和成果,推进上海农业高质量发展,将举办“建党百年创伟业 乡村振兴谱新篇”——上海市农业农村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图片和书画作品展,征稿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承办单位

上海农业展览馆

东方城乡报社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

二、展览日期及地点

2021年6月底至7月初

上海农业展览馆

三、征稿内容

(一)征稿主题

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讴歌党的百年辉煌伟业和祖国的历史巨变,传递社会正能量,抒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弘扬时代主旋律。聚焦乡村振兴,展现本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沿革和辉煌成就,展现农村的秀美风光和人文、生态景观,展现广大农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

(二)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尺寸限四尺整张宣纸(138cm×69cm)以内,竖式,无需装裱。鼓励多种形式(包括成扇、扇片、书札等多种形式)、视觉效果丰富的作品投稿。作品书体不限,均需附释文。

2.篆刻作品。篆刻作品提供印稿6-12方,统一贴在4尺对开(138cm×69cm)的竖式宣纸上。

3.绘画作品。尺寸限四尺整张宣纸(138cm×69cm)以内,国画作品要求竖式,无需装裱。油画、版画、农民画等形制不限。

4.照片。拍摄时间在1921年至2021年间的照片,分为1921年至1948年、1949年至1977年、1978年至1989年、1990年至2016年、2017年至今等五个阶段,表现各时期在农业生产、农村风貌、农民生活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照片。电子版或翻拍版均可,一般要求电子版文件格式为JPG,单幅照片文件大小不低于3MB,老照片像素要求可适当降低,须提供供稿者名字和相应说明。

5.可多书体(含篆刻)、多画体同时投稿,每种书体、画体限投一件。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四、征稿对象

本市农业农村系统在职和退休人员,或对本市农业农村事业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五、有关要求

1.请在书法、绘画作品(包括篆刻印屏)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2.请务必在信封明显位置注明书体、画体。

3.请认真填写《投稿登记表》(附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4.送件须妥善包装,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六、评审

组织相关专家对来稿作品进行评审后确定入展名单,印制《上海市农业农村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图片和书画作品集》,对入选作品颁发证书。

七、退稿事宜

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展览结束后三周内由主办方通过邮寄等方式将稿件退还给作者。

八、截稿日期和收稿地址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2021年4月18日截稿。

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西路779号6号楼6209室

收件人:单婵

邮箱:zhanlanke2268@163.com

联系电话:021-5216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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