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次宣判地沟油案 被告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20万元

产生日期:2013-03-01 02:37      来源: 东方网

  上海昨天首次宣判两起餐馆使用"地沟油"案,四名使用餐厨垃圾废油,制造红油给顾客食用的餐馆经营者,被判有期徒刑,并处大额罚金。要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监管手段还需细化。

  【被告人郑嫔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两起案件分别涉及市中心的福辣火锅川菜店、鼎辣重庆火锅店和上海振江川菜馆。经营者从去年夏初开始,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熬制红油,再做成火锅底料,或者加工食品出售,非法谋利。尽管这是上海首次宣判“地沟油”犯罪案件,但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屡见不鲜。去年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6件。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说,涉案食品涉及领域广泛,包括猪肉、豆芽和豆浆等。

  【基本上我们餐桌上常见的食品,在这些案件里面有所体现,有的甚至形成“产、供、销”犯罪链条】

  邹碧华说,对于涉食品安全案件,上海法院依法从严从重的态度明确,并在原则上不判处缓刑。然而,法院判决是在对公众利益已经受到侵害之后,是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末端制裁,当务之急是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杜绝问题出现。市人大代表、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主任厉明说,今天起实施的《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将餐厨废弃油脂“缴费处理”变为“有偿收购”,并加大了处罚力度。目的就是让“地沟油”流向它该去的地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不能仅靠“亡羊补牢”。

  【我们现在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呢,相对还是比较粗线条的。我们现在有国家大法,有食品安全法,但是各个地方还是应该根据本地的实际要在食品法大的框架下,出台一些适合本地的细则,以便于本地行政部门去检查的时候,更有针对性】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