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望禁止摊贩经营生食类食品 征求意见稿将出炉

产生日期:2013-01-29 01:42      来源: 东方网

  东方网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从即日起到本月30日,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正在上海市食品安全网和上海市食药监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并征求意见。记者发现,生食水产品、生鱼片以及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鲜榨饮料等都有望列入食品摊贩禁止经营的目录中。

  征求意见稿透露,为防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这个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所称的生食水产品,是指经过清洗、整理、腌制或醉制等加工工艺,但不经烧熟煮透即供食用的贝壳类、甲壳类等水产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公告规定,生产经营所列食品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照《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对食品摊贩违反本公告规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照《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食品摊贩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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