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逐步提高本市各类人员收入水平”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本市从2012年1月1日起,为2011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镇保”人员增加养老金,并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
昨起,上述各类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和一次性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已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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