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缴费越多补贴就越多

产生日期:2011-08-23 07:01      来源: 东方网

  东方网8月23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5个参保缴费档次可自主选择;个人多缴费,政府就多贴钱……记者昨日从闵行区人保局获悉,《闵行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已于近日出台,以2011年1月1日作为实行起始时间。相比“老农保”,“新农保”在财政投入、缴费、补贴、筹资等制度设计方面做了5项创新,在全市范围内尚属首次。
  
  [创新一]
  
  新增国家、市级财政补贴机制
  
  此次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保的农村居民。养老金待遇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在“老农保”区、镇两级财政补贴基础上,增加了国家和市财政补贴——两级财政共补贴每人每月90.75元,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四级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农保养老金财政托底机制,使农民养老更有保障。
  
  [创新二]
  
  个人多缴,政府就多贴
  
  “新农保”参保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主选择五个不同档次缴费,分别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和1300元。闵行区、镇两级政府根据个人缴费档次对应给予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的补贴。
  
  “新农保”制度以“多缴多补”为原则,鼓励农民选择较高档次进行缴费,从而可以争取更多政府缴费补贴,增加个人养老账户积累。
  
  [创新三]
  
  新添集体补助筹资方式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三部分构成。
  
  其中,“集体补助”是新增的筹资方式。要求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不仅明确了个人、集体、政府的合理分担责任,更有利于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同时考虑到闵行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改制的现实情况,因此“新农保”也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创新四]
  
  特困群体可获保障基金
  
  根据《办法》,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闵行区财政和残疾人保障基金按每年9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以减轻农村困难群体的养老负担,提升其未来的生活质量。
  
  同时,“新农保”制度也明确,其提供的保障与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社会优抚、扶贫助残等政策,只叠加,不冲销。
  
  [创新五]
  
  增加3600元丧葬补助
  
  领取农保养老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费,标准为3600元。对2011年1月1日至《办法》颁布前去世的养老人员,也将进行全额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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