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获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
产生日期:2011-07-08 02:47 来源: 东方城乡报(数字报)
本报讯 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青浦区自2006年起全面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工作以来,先后通过市级预评估,环境保护部的技术评估和验收。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公告,正式命名上海市青浦区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至此,期盼多年的愿望得以实现。
青浦区以“迎接上海世博,建设绿色青浦,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为“创模”主题,通过“创模”加快了建设“绿色青浦”的步伐,增强了区域综合实力,着力解决了一批影响青浦区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青浦区达到了“创模”的各项指标要求,环境面貌得到全面提升。在水环境治理方面,通过整治淀山湖区域网箱养鱼、退养关闭上游地区畜禽养殖场、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大力开展污水厂网建设等措施,有效改善了水环境质量。在大气环境治理方面,通过大力开展烟尘控制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以及开展机动车的路检等工作,区域降尘大幅下降。在固体废物处置方面,日处理生活垃圾750吨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厂投入运行,垃圾渗滤液达标排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85%以上。在工业企业管理方面,青浦区对“双有双超”企业全面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严格执行太湖流域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开展了一系列环保专项行动,提高了企业的环保管理水平。在环保宣传方面,通过开展“保护水资源、共建美好家园”主题宣传活动、环保下社区、绿色创建工程等宣传工作,提高了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创模”的参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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