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郊农产品持证上岗保“菜篮子”安全
产生日期:2011-03-10 00:56 来源: 中央网路报
陈恒光/整理
沪郊金山区金山卫镇八一村农民金绣花,通过在金山卫农贸市场自产自销区售卖自家田头种的新鲜蔬菜,每年都有可观的收入。但这些天与以往不同的是,她的摊位上多了一张当地工商所为自产自销经营户办理的《自产自销进场交易证》。
根据大陆媒体中新社报导,在农贸市场看到,这张证上不仅标明了农民的姓名,还有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资讯。用金绣花的话说,我们也和批发摊位经营户一样有了“身份证”,成了持证上岗的“正规军”。
据了解,金山区是上海农业大区,当地农民自种的农产品一直销路不错,然而这些农产品由于没有经过严格的品质检查,农药是否超标?各项监测指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成为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的监管难题。
对此,上海市工商局金山分局尝试探索了新的监管措施,针对农民自产自销经营户流动性大、部分经营户无固定摊位以及自产自销农民身份难以认定等特点,通过核发《自产自销进场交易证》,对农民自产自销经营户进行实名登记,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以确保自产自销农产品品质安全,规范自产自销经营户的管理秩序。
工商金山分局市场合同科负责人傅学锋介绍,核发《自产自销进场交易证》的主要目的是掌握自产自销农民的基本情况,追溯农产品生产根源,一旦发生市民吃食蔬菜中毒等问题,能尽快找到自产自销农民,确定中毒性质,减低危害程度,确保消费者权益。
据了解,该项新举措分为对自产自销非固定摊位经营户和固定摊位经营户实施差异化监管,根据经营户备案资讯制作了两类《自产自销进场交易证》。非固定摊位进场交易证由市场主办方负责管理,市场主办方在经营户上市经营时发放,收市时收回,确保做到人证相符;固定摊位进场交易证参照亮照的方式固定在摊位上,由工商部门统一管理。
据悉,金山区《自产自销进场交易证》发放工作将于3月底全部完成。工商部门同时提醒市民,在农贸市场蔬菜、水果等自产自销区域购买时,不妨看一下农民们的《自产自销进场交易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