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工商尽心服务“三农”显成效

产生日期:2010-12-09 01:21      来源: D--东方网 崇明县委宣传部

日前,记者从上海崇明芦笋种植专业合作联社获悉,该联社自今年年初酝酿、3月试运转,9月初正式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到11月上旬最后一批芦笋上市销售,合作联社3200多亩芦笋丰收,总产量3275吨,总产值2300万元,亩产值1.1万元,比去年增长22%。

据了解,崇明芦笋不仅在上海市场占据半壁江山,而且还远销到北京、广州、香港、武汉、长沙、郑州、青岛等国内重点市场。说起今年之所以能取得这样好的收成,崇明芦笋种植专业合作联社理事长黄飞达十分感慨:“没有工商部门登记制度创新的全力支持,没有走联社抱团销售之路,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结算’,也就没有今年芦笋产量产值同步增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局面。”

此前,由于崇明有多家农民芦笋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市场定价上各自为政,因而在去年芦笋产销过程中,曾先后出现过无序竞争的情况,中间商为了赚取更多市场利润,经常采取压价措施,使种植农户利益受损,“有时前边的合作社已经定好的价格,因为后边的合作社压低了价格,中间商会反悔前面的定价,否则就不给结算,甚至以中断销售渠道相要挟。”

针对这种处于单打独斗状态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定价权的状况,今年年初,在县农委组织的整合资源品牌的专题调研中,拥有上海市著名商标“白狗”牌的上海绿笋芦笋种植专业合作社提出了组建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实行“四统一”走抱团闯市场之路的大胆构想。这一构想立刻得到了本县其它芦笋专业合作社的响应,并得到县农委的支持。

然而,当黄飞达理事长代表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咨询时,却遇到了登记难题。因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还没有这一称谓,而且在该法中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组成80%是农民身份的自然人,而并非是专业合作社的法人。

考虑这一情况后,工商崇明分局为了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在市工商局的积极支持下,及时开展了登记制度创新调研,由企业注册科负责人多次深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听取意见建议,并潜心研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条文,在此基础上较快地写出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的结论是: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没有专业合作联社的相关规定,但从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组成成员的成份是从事种养殖业的农民考量,给农民专业合作联社予以名分,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立法宗旨是并不相悖的。

于是,工商崇明分局于9月3日颁发了本市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的工商营业执照,实现了两个突破:一是首次使用了“专业合作联社”这一新的组织形式,二是突破了成员组成方式,其成员是已经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在崇明芦笋种植专业合作联社正式领照运行后,崇明工商继续加强后续服务工作,一方面积极帮助联社加强商标使用管理,严格把好芦笋标准质量,按照无公害和绿色标准组织标准化生产,努力打响上海著名商标“白狗”品牌;另一方面引导联社加强合同管理,指导协助联社建立健全芦笋安全优质管理制度,如标准质量承诺制、产品检测制、追溯制和安全监管负责制等等,确保了崇明芦笋在市场、县市抽检和农业部“飞检”中均无不合格产品的过硬记录。

日前,崇明工商根据联社的要求,再次上门进行沟通联系,就联社拥有的十个“娘子军”营销员成立农民经纪人合作社事宜专门进行商议,利用这支现成的营销队伍及其营销平台与网络,为崇明更多的农副产品走向国内外市场提供更大更广的空间。

 

选稿: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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