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委和四川省委农办签订加强两地农业合作的框架协议
产生日期:2010-09-06 04:53 来源: 上海市农委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川沪农业合作,构建产销对接和农业合作新机制,9月27日,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孙雷和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宁,在上海签订《关于加强农业合作的框架协议》。
搭建广泛的农业合作交流平台
上海市农委和四川省委农办认为,四川是农业大省,自然条件优越,物产丰富;上海正在建立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拥有巨大的消费市场。通过举办两地农业展览、农业项目推介、农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有利于加强双方农业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双方确定,在上海市农委支持下,四川省委农办每年或隔年在上海举办一次四川优质特色农副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并将合作形式逐步扩展到项目推介、农业招商引资、产业对接、集团采购销售等,努力形成两地农业合作的长效机制。
优势互补推进农业跨区域发展
双方将积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双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跨区域合作,探索基地共建、市场共闯、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为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探索新途径。引导上海企业发挥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按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参与四川现代农业建设;四川农产品加工企业则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和劳动力优势,主动吸引上海企业来川投资、共同开发农业。
加强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上海农业将依托国际大都市优势,积极为四川建设现代农业服务。双方将按照统筹规划,按项目推进的要求,以都江堰农业灾后恢复重建为载体,在良种选育、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旅游及观光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双方确定,在上海市农委的支持下,将节水旱稻和双低油菜两项科研成果在四川地区推广试验和组织生产。
建立川、沪农业合作协调机制
双方确认,要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协调机制:一是建立定期信息交流、情况通报、工作协调制度,分别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和承办处室;二是采取召开情况交流会、碰头对接会等形式,在农业市场拓展、产业培育、技术研发、政策研究等方面进行协商对接,对影响两地农业发展的重要问题,组织双方力量进行调研,制定切实有效对策,协调推进两地农业发展;三是组织两地间学习考察活动,加强交流,让川、沪农业合作在两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