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产生日期:2010-07-28 02:49 来源: 东方网
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法规草案在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上海法治报、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海人大公众网(www.spcsc.sh.cn)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7月29日至8月10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来信请寄至: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0721B室,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一处;邮政编码:200003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fgwy@spcsc.sh.cn
(三)传真请发至:63586499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0年7月28日
附: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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