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部署全面推进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

产生日期:2010-03-05 03:01      来源: 上海市农委办公室

  3月3日,上海市委农办、市农委在金山区吕巷镇召开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推进会,总结2009年推进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全面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同志到会讲话。市委农办、市农委副主任陈洪凡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金山、浦东、奉贤、崇明四个区县农委以及金山吕巷、宝山罗泾两个乡镇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就推进农村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制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充分肯定2009年推进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一年来,在各部门、各区县的共同努力下,本市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发展。各区县主要把握了“五个注重”:一是注重开展试点,做好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工作;二是注重以点带面,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三是注重典型引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四是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发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五是注重保护现有生产力,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会议提出了201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建立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三位一体,抓落实、抓推进,全面完成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这项工作。具体工作任务:一是全面推进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确保年内基本完成。对2009年先行启动的但尚未完成的村(400多个),要抓紧推进,尽早完成;对面上尚未启动的村(1000多个),要全面推进,确保年内基本完成。二是全面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确保年内基本完成。各涉农乡镇要全面推进,确保年内在全市50个左右乡镇建立承包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场流转全覆盖。三是全面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

  孙雷同志还强调,今年各区县都要基本完成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区县、乡镇要增强工作责任感,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强化日常管理,确保本市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完善。

  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各区县农委主任、分管主任,农经站站长,已建和拟建农村承包地流转市场的乡镇分管领导共15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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