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镇保”“农保”养老金增加办法出台

产生日期:2009-01-21 02:43      来源: 中国上海网站

  上海市日前正式出台“镇保”、“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对2008年底前按上海市“镇保”相关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65元;对2008年底前按上海市“农保”办法,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增加养老金,增加养老金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政府确定。
  
  这次增加的养老金,从1月22日起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给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市民如需了解详细政策规定,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同时,从2009年1月1日起,对2008年底前按上海市“农保”办法,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增加养老金。增加养老金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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