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沪郊农民增收11%

产生日期:2008-10-21 06:26      来源: 解放日报


  解放日报讯 (杨群 钱文杰)根据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昨天公布的抽样调查数据,今年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942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692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3%,其中在企业中劳动得到收入4964元,增长10.9%;从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收入1277元,增长4.4%;提供其他劳务收入684元,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578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2%。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680元,增长16%,其中农村居民租金收入占财产性收入的比重达57.9%。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1246元,增长35.1%。

  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五等分分组数据来看,各收入组的可支配收入全面增长。高收入组、中高收入组均增长12.1%,中低收入组增长9.7%,低收入组与中等收入组分别增长8%、7.6%。扶贫政策落实和财政补贴拉动了低收入组收入增长,而中高收入与高收入组的家庭财产积累较多,财产性收入水平已与其他收入组拉开一定差距。

  生活消费支出方面,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653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八大类消费支出“三升五降”:食品消费支出、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均有不同程度增长,衣着消费支出、居住消费支出、交通和通信消费支出、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均有所下降。

标签: 农民 增收 11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