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农业部关于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
产生日期:2008-09-09 06:20 来源: 上海市农委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有效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进一步发挥农家书屋的使用效能,新闻出版总署、农业部决定加强村级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
农家书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两项工程的实施重点都是以村为单元,在功能上具有相通性和互补性,实现两项工程在村一级的结合,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强化农家书屋的功能,提高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成效。
新闻出版总署和农业部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农业行政部门,在项目安排上要互相协调,密切配合,实现农家书屋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优先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示范村列入农家书屋建设计划,在示范村建立农家书屋。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优先将已建成农家书屋的行政村列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示范村,安排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在管理上将农民科技书屋纳入农家书屋管理范畴。同时,要充分利用农家书屋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纳入农家书屋的整体行动,将农家书屋作为村级新型农民培训学校的主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