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举办农药管理六项新规定宣讲培训班

产生日期:2008-07-15 01:40      来源: 上海市农委办公室

为学习农业部于今年1月颁布并实施的《关于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六项新规定, 6月28-29日,上海市组织召开全市农药管理工作暨农药六项新规定宣讲培训班。全市51家农药生产企业参加了培训会议。

培训班上,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分析室、药政处和监督处的专家,就《关于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六项新规定进行系统性、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同时,解答了农药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答疑。

上海市农委副主任殷欧对农药管理六项新规定的培训作了全面总动员,并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全市各级农药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国家农药管理六项新规定的学习,尽快掌握农药管理规定的新政策;进一步加快落实和健全联系点制度,切实加强与农药生产企业的沟通和联络。市级农药管理部门要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加强法制指导服务,规范农药市场经济秩序。

二、强化守信意识。市级农药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切实把好农药审批和监督管理关,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全市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生产经营,重点严把农药生产质量和标签关。

三、强化规定宣传。全市各级农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药管理六项新规定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种途径不同形式来开展六项法制宣传活动,让国家的新规定、新政策融入到农药生产经营企业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营造良好的农药管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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