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产生日期:2008-01-18 03:23      来源: 上海市农委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农委2007年12月18日召开的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各区县监督所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力保本市不发疫情。

    一、切实加强对家禽饲养场(户)的防疫监督。积极督促规模养禽场、专业户、散养户做好相关防疫管理工作,指导建立、落实免疫、自我封锁、隔离、消毒、病死禽的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疫制度;敦促场(户)规范做好免疫、用药、消毒、出售、病死禽处理等养殖档案,确保家禽养殖信息的真实有效并可追溯。

    二、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的防疫监督。督促场方严把家禽进场关,切实落实定期休市消毒制度,同时积极配合动物疫控中心对相关活禽交易市场的疫情监测工作,发现问题,按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置。

    三、切实做好市境道口的屏障作用。加大查证验物力度,对车辆实施严格消毒,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检查活动。

    四、认真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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