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渔政部门开展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产生日期:2007-10-10 02:35 来源: 上海渔政监督管理处
为确保本市中秋、国庆两节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照《关于加强本市养殖业执法监管的通知》和《2007年上海市水产养殖用药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上海各相关区县渔政部门按照要求制定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
8月13日至8月16日,闵行区渔政部门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检查。检查主要的内容是:养殖生产企业和渔药经营企业的渔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和产品标准号三证是否齐全;养殖单位是否出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含有违禁药物和渔药残留超标的水产品等。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36人次,车辆8车次,对该区19家销售水产用药单位和6家水产养殖场进行了检查。
8月24日,浦东新区渔政站组织全区渔政人员在新区农村党校举办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内容的培训。市渔政处有关同志与该站同志作了交流。通过这次培训,该站渔政人员进一步掌握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能力。
9月3日至9月15日,嘉定区渔政部门对区域内水产养殖场进行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是否存在使用禁用渔药、饲料行为,是否按照要求填写养殖日志,是否落实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