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部长孙政才在上海督导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产生日期:2007-09-21 03:08 来源: 上海市农委办公室
9月16日,农业部部长孙政才在上海督导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时强调,这次农产品专项整治要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切实落实责任制度,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强协同合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下大力气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使农产品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孙政才考察了上海东方国际水产中心和上海江桥农产品批发市场,实地视察了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东方国际水产市场分中心。上海市委常委、市农委主任徐麟同志陪同考察。
孙政才指出,此次农产品专项整治要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抓好六大行动,加强全程监管,做到产品有标识、生产有档案、市场有检测。要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做到“查、治、管、扶、建”相结合,标本兼治,堵疏结合,既要解决突出问题,又要全面提升水平,不断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孙政才说,批发市场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关口,必须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这次批发市场整治的重点是尚未纳入农业部门监测范围的大中城市批发市场、未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批发市场和历年监测合格率较低的批发市场。各级农业部门正在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行动,重点抽检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农产品,其中种植产品以农药残留为重点,畜产品以瘦肉精和磺胺类药物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为重点,水产品要以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禁用、限用药物为重点,各地农业部门至少于9月和12月全面开展两次监测。
孙政才指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工作任务重,责任大,点多面广,各地要切实落实责任,全面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追溯制度,加大抽样监测力度,发现不合格农产品,要及时依法无害化处理,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坚决挡在市场外。孙政才还强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必须做到四有:一是有管理责任制度;二是有检测制度;三是有台帐记录制度;四是有产品质量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