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抓好生猪生产 稳定市场供应

产生日期:2007-08-29 02:49      来源: 上海市农委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和农业部召开的全国促进生猪生产发展视频会议精神,8月21日,上海市农委副主任陈洪凡带领市畜牧办负责同志,前往金山区、松江区检查生猪生产情况。陈洪凡同志在听取区农委有关生猪生产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实地检查了金山沙龙畜牧有限公司和松江松林工贸有限公司养猪基地,对当前生猪生产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了解。

    陈洪凡同志指出,我国生猪生产出现下滑,猪肉价格大幅上涨,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也十分关心本市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情况,习近平书记、韩正市长对本市副食品供应都有重要批示;徐麟同志和胡延照同志多次听取生猪生产的情况汇报,并强调一定要抓好当前生产管理和疫病防控,扎实推进标准化畜禽场建设,稳定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

    陈洪凡同志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和农业部视频会议要求,抓紧落实稳定生猪生产的各项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为保护能繁母猪生产能力,市政府决定对能繁母猪补贴标准提高到100元/每头。各区县要及时落实和下拨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区(县)农业部门要主动与财政部门联系,抓紧将补贴资金直接下拨到场到户。要保证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决不能截留或挪用。同时,要积极推动能繁母猪保险制度,国务院确定的60元/头能繁母猪的保费,由市、区县二级财政负担80%,养殖户(场)负担20%。要积极支持有关保险机构开展能繁母猪保险业务,鼓励养殖场(户)投保,防范疫病等风险。

    二是加快推进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建设步伐。到2010年,本市将规划建设400家左右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场,其中养猪场159家。要加快推进今年确定的16家标准化畜禽场建设,各区县要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做好有关建设改造方案,尽早动工建设,确保年内完成。同时,争取年内再启动20家畜禽场改造。各区县畜牧兽医部门要主动与规划、土地等部门沟通和协调,尽快将辖区内的规划基本落地,保证今后畜禽场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有序展开。

    三是切实抓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养猪生产的效益在于规模,成败在于防疫,防疫在于队伍。因此,各区县要认真按照全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和本市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加强乡镇和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要保证免疫工作有人做。当前,要重点做好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4种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确保生猪生产稳定。要按照市农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资金补助办法,落实好疫苗、注射补贴等经费,确保防疫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四是加强养殖源头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当前是生猪生产恢复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农民养猪水平和生产效益。同时,要加强对生猪饲养过程的监管,保障饲料和用药安全,严格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要加强检疫监管,确保上市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对病死猪要坚决按照“四不准一处理”要求执行,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销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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