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规范化管理

产生日期:2007-08-13 02:34      来源: 上海市农委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2006)24号文,以及市农委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农民群众民主权利和物质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宝山区政府召开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推进会。

会上,区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就当前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重点工作作了安排。一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模式,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二是要扎实推进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水平;三是要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收益;四是加强撤制村队资产处置监管和指导,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五是强化村干部报酬考核管理工作,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六是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和农民增收调查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基础参谋作用。

区委常委、副区长张浩亮对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全区现有镇村两级集体资产总量80.8亿元,是新农村建设重要物质基础和增加农民收入重要保障,直接关系全区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对于维护和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更好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地位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放上重要议程,抓紧抓好。

二、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有序推进。要积极推进村级股份合作制试点,完善和推行征地留用地制度,探索建立农民财产积累机制。要完善撤制村队资产处置相关政策,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要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确保到“十一五”末,全区村级财务基本实现规范化管理。当前着重做好40个试点村工作,重点要在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上下功夫。要推进村财委托镇代理村级财务管理模式,开展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同时,要改革理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村经营管理水平。

三、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各纪检监察、财政、民政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扩大工作成果。各镇要协调各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工作班子。区镇农经站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做好指导、服务、协调、监管工作。要将村级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纳入村干部考核体系,推进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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